【外资关注】广东“十五五”《规划纲要》释放了哪些外资信号?
4月28日,《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正式发布。《规划纲要》全文约11万字,共21章,提出未来五年广东发展的八个主要目标,包括全省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科技自立自强水平大幅提高、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等。
作为我国对外开放前沿、外资高度集聚的经济大省,广东在《规划纲要》中围绕制度型开放、投资便利化、权益保障、产业协同等多个关键维度,对外商投资作出系统性安排,持续释放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政策信号,为外资企业在粤深耕发展、共享广东高质量发展机遇提供坚实支撑。下面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些方面吧。
塑造开放型经济新优势
当好高水平对外开放 门户枢纽
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深化实施外贸、外资、外包、外经、 外智“五外联动”,更好拓展国际循环,加快培育开放合作新动 能、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高水平承办2026年APEC会议,吸引集聚更多国际高端要素。全面落实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深化电信、互联网、医疗、教育、文化等领域服务业扩大开放,积极探索数据跨境流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碳足迹管理等改革措施,加快推动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提升对港澳服务业开放程度。积极对接CPTPP2、DEPA,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交流合作,鼓励企业等各类主体主导或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深化开放平台制度创新。深入实施自由贸易试验区提升战略,深化制度型开放,在提升开放能级、优化营商环境和发展现代服务业、新质生产力等领域开展更多首创性、集成式探索,推进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发展区提质增效,探索粤港澳大湾区贸易一体化。推动开发区管理制度和运营模式创新,打造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促进双循环的平台。
加强涉外法治体系建设。一体推进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务、法治人才培养,打造涉外法治建设综合平台。加强涉外法规和规则体系研究,完善涉外执法标准和程序,推进涉外司法审判体制机制改革。深化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支持涉外商事调解机构发展,培育国际一流的仲裁机构和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健全重大涉外风险法治防范应对机制,促进涉外法律服务供需对接。
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创新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建立内外资统筹的投资促进体系。发挥标志性外资项目示范效应,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现代服务、高新技术、节能环保等领域,推动跨国公司参与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协作,支持外资设立功能型、区域型总部和研发中心。促进外资企业境内再投资,支持外资扎根发展。加强与境外主权财富基金合作,推动更多长期国际资本在粤开展绿地投资、股权投资。办好粤港澳大湾区全球招商大会、珠三角与粤东西北经贸合作招商会,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品牌化招商平台。
提升境外投资质量和水平。有效实施对外投资管理,健全对外投资全链条监管体系,引导产业链供应链有序跨境布局。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开展境外经贸合作区梯队培育,加强与境内园区协同发展。
健全双向投资服务管理体系。完善外商投资合法权益保护制度,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经营运行、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制定、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享受国民待遇,落实好“准入又准营”。深入实施跨国公司直通车和外资企业圆桌会机制,持续擦亮“投资广东”品牌。促进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调解仲裁等专业服务机构国际化发展,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打造高水平的企业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探索开展“两国双园”协作模式,推动形成一批双向投资合作标志性项目。
久久为功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打造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紧扣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支点、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地、中国式现代化的引领地全新定位,发挥好主力军和火车头作用,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不断丰富新时代“一国两制”新实践,携手港澳建设世界级的大湾区、发展最好的湾区。
做深做实产业科技合作。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进一步优化以广深港和广珠澳科技创新走廊为“两廊”、以深港河套和粤澳横琴为“两点”的空间布局,增强高端创新要素集聚功能。优化建设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探索建立衔接港澳接轨国际的科研体制,健全科研资金跨境拨付、科研数据跨境流动机制。积极对接港澳高校和InnoHK创新香港研发平台等科研力量,开展技术研发、中试转化、场景拓展等全链条合作,推动成果孵化、企业成长、产业培育全周期协同。提升港澳国际人才驿站服务效能,做强粤港澳高校联盟人才联通功能,推动粤港澳三地协同引才用才。
推动要素跨境高效便捷流动。持续优化“港车北上”、“澳车北上”,积极稳妥推进“粤车南下”,推动完善更加便利的人员往来签注政策。深入推进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推动重点领域港澳专业人士跨境便利执业。完善粤港、粤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交流合作机制,深化粤港澳口岸监管合作,推广跨境安检前置、鲜活产品绿色通道等快速通关模式,提高货物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优化股票、债券、期货等跨境金融业务,促进更多跨境金融产品落地实施。健全数据跨境管理机制,加快推进粤港澳三地数据高效便利安全流动。持续拓展“湾区标准”“湾区认证”实施范围和应用场景,促进高品质产品和服务流通。加强与港澳立法、执法、司法各环节全流程协作,完善涉港澳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商事解纷和企业重整优选地。
加快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把握“澳门+横琴”新定位,健全粤澳共商共建共管共享体制机制,加快建设与澳门经济高度协同、规则深度衔接的制度体系,提升琴澳一体化水平,营造趋同澳门的宜居宜业环境,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联动香港打造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全面实施“全球服务商计划”,提升深港国际金融城、深港国际法务区、前海国际人才港等发展科技研发和高端制造产业、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文旅会展商贸产业、现代金融产业能级,高标准建设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在人民币跨境使用、跨境法律服务、新型国际贸易发展、营商环境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有序推进电信、互联网、教育、文化等领域相关业务开放,积极开拓海洋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服务业新技术新业态。优化行政区与经济区适度分离的管理体制机制,完善法定机构法人治理结构、职能设置和管理模式。加快前海口岸规划建设。完善港澳居民在前海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提升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发展能级,打造深港深度融合发展引领区。
深化广州南沙面向世界的粵港澳全面合作。集中推进南沙湾、庆盛枢纽和南沙枢纽3个先行启动区建设,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深化市场准入与监管体制改革,加快国际先进技术应用推进中心(大湾区)和应用场景创新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智能网联与新能源汽车、船舶与海工装备、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建设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支柱型产业集群。创新港澳参与南沙开发建设合作模式,支持港澳机构参与南沙基础设施、产业园区等建设运营。
加快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开发建设。协同香港开发建设“一河两岸、一区两园”,联手引进国际顶尖研发型企业、科研机构和科技人才,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量子科学中心、国家人工智能学院(深圳)等创新平台,支持港澳全国重点实验室在园区拓展空间,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加快形成灵活高效、风险可控的跨境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打造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集聚区。完成皇岗口岸整体重建、福田保税区一号通道改造升级、河套西面跨河连接桥建设,推动货物分线管理税收政策、海关监管办法落地,实施更加便利的人员出入境及停居留政策。
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更好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推进一批战略战役性改革和创造型引领型改革,打造更多广东改革品牌,更好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建设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标全球前沿水平和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标准,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升涉企审批备案事项办理质效,实现事项最少、速度最快、服务最好。优化惠企政策服务机制,推动“一网通办”、“免申即享”。
建设畅通共赢的开放环境。优化跨境贸易服务,拓展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实施更多便利通关模式。完善外商投资服务,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外资企业诉求,做好重大外资项目服务保障。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建设金融强省
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更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金融需求,加快打造功能强大的金融资源集聚地、动力强劲的金融改革先行地、联通内外的金融开放链接地、运行稳健的金融安全支撑地。
全面推进粵港澳金融互联互通。支持横琴、前海、南沙、河套探索与港澳深化金融制度型开放,推进粤港澳金融市场规则互联、机构互通。在CEPA框架下进一步扩大港澳银行在内地分支机构经营范围,提高粤港澳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跨境展业便利化水平。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澳门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
扎实推进跨境金融创新发展。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高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水平,推动结算便利化,促进人民币在岸、离岸市场良性循环。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拓展跨境投资渠道,丰富产品供给,优化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工作机制,推动跨国公司本外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强化开放条件下金融安全保障,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
着力加强金融交流合作。加强同全球发达经济体、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的资金对接,结合产业项目深化金融投资合作,吸引主权财富投资基金等更多境外产业资本在广东投资,加大对战略性项目和“小而美”民生项目的金融资源投放。深化与境内外大型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为企业全球化发展提供可持续的金融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