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必看!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业务咨询函办理指南
八月 18, 2026
很多出口企业在申报两用物项时
难以判断商品是否属于管制范围
近日,深圳商务局发布
两用物项进出口管制业务咨询函办理指南
一文讲清操作步骤
出口经营者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及《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2026)》的规定,自行审查拟出口商品是否属于管制范围。确实无法判定的,可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网址:https://ecomp.mofcom.gov.cn/loginCorp.html),提交出口业务咨询申请,并在申请中详细列明拟出口物项的技术参数、主要用途以及无法判定的具体理由。商务部将组织专业研判,并予以回复。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搜索“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企业端”
第二步:登录后进入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制业务应用
第三步:点击业务咨询
第四步:填写出口或进口业务咨询表后,保存并提交,等待商务部回复
请各出口企业依规做好前置自查
如遇判定难题记得及时线上咨询
严守两用物项出口管制相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