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深圳市培育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制造强市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快发展智能终端产业集群,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意见》《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情况

  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包括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计算机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智能消费设备制造4项中类10项小类,涵盖了智能手机、个人电脑、平板、VR/AR、智能车机、智能可穿戴设备、智能家电以及泛AIoT终端产品,产业链包含前端研发设计、上下游元器件生产、终端整机制造、应用服务等多个环节。

  (一)发展现状。智能终端产业是深圳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2021年增加值为2092亿元。产业链配套能力强,集聚了一批整机品牌企业、先进制造企业以及关键元器件和零部件供应商,形成了集核心零部件研发、代工生产、品牌整机、生态建设为一体的智能终端产业体系。

  (二)存在问题。我市智能终端产业具有规模优势、集聚优势和产业化配套优势,但仍存在手机、电视机等优势产品国际化水平有待提高,VR/AR、智能可穿戴等其他智能终端尚未形成规模,跨品牌、跨产品的生态体系尚待完善,关键核心技术有待提升等不足。

  (三)发展机遇。信息消费、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为智能终端消费升级带来机遇,人工智能、5G、新型显示等新技术将推动新一代智能终端与创新应用增长,智能手机本身以及延伸出的各类泛终端设备和智慧生活应用场景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工作目标

  以构建关键核心元器件到高端整机品牌的完整产业链为目标,全面提升产业创新能力、高端制造能力和产业链配套能力,深化软硬件生态建设和质量品牌建设,持续扩大产业规模,形成以手机为核心,以X种新型智能终端产品为辅助,布局N个互联应用场景的“1+X+N”智能终端产业生态体系,到2025年将深圳建设成为全球手机及新型智能终端集聚区。

  (一)产业规模持续扩大。到2025年,智能终端产业增加值超2700亿元,主要产品产量明显提高,智能手机、智能电视、智能手表等优势终端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1-2个具有1+X+N的全系列产品制造能力的知名品牌。培育不少于15家细分行业领域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创新能力和制造能力不断提升。力争打造1个智能终端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布局不少于10个产业链关键环节攻关项目。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1-2家“灯塔工厂”,建成一批智能工厂和数字车间。

  (四)产业生态体系逐步完善。建设3-5个上下游产业链完备的细分领域专业园区。深挖智能终端在医疗健康、文教娱乐、智能交通、智慧家庭等行业领域的应用,建设一批示范应用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充分发挥整机带动效应。鼓励终端品牌企业、整机代工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密切协作,采用联合攻关、投资并购、产业联盟等方式加快核心器件关键技术突破,保持供应链稳定,促进产业技术整体升级。支持合作建设智能工厂,提供中试验证服务。鼓励整机生产制造企业向生态型企业转型。(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智能终端产品优势。巩固智能手机行业优势地位,支持品牌商以中高端产品研发生产为重点,在工艺设计、材料应用、显示技术、无线连接等关键特性上突破同质化竞争,提升市场份额。围绕文化教育、医疗健康、旅游交通等领域智能化数字化发展需求,支持VR/AR、智慧屏、智能可穿戴设备、车载信息娱乐系统等新型终端产品实现产业化规模化。鼓励发展定制化、智能化、场景化的全屋智能整体解决方案,推广智能照明、智能音响、智能安防等新型数字家庭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完善的AIoT生态体系。鼓励软硬件企业积极适配对接开源操作系统,吸引更多的生态软硬件企业在深布局。支持终端产品生产商、软件应用开发商、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深挖“1+X+N”应用场景,联合打造应用示范标杆项目。鼓励率先在智慧家庭领域拓展开展试点示范,适时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办公、智慧工厂、智慧城市等全场景智慧空间建设。推进终端产品设备统一互联标准,在用户接入、设备接入、服务接口、信息安全等方面打破产品品牌和品类屏障,实现智能终端设备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总部研发+高端制造加速集聚。鼓励制造企业整合产业资源和创新要素,在深设立全球研发中心和高端制造中心,落地先进工艺和高端产品产线。推动市域内“研发+高端制造”跨区协同,将福田区打造为品牌运营+生态集聚区,罗湖区打造为研发设计+生态集聚区,南山区打造为源头创新+高端制造区,宝安区、龙华区打造为智能制造+泛终端集聚区,龙岗区打造为世界级电子信息产业集群承载区,坪山区打造为高端制造+核心元器件集聚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龙岗区政府、龙华区政府、坪山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提升国际化水平。鼓励企业加速全球布局,通过多元化方式聚合海外优质产业资源。支持企业加强海外营销网络建设,扩大海外市场占有率。鼓励企业“抱团出海”,加大对自主品牌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和海外维权的支持力度,搭建信息共享平台和法律咨询平台。支持引进国际知名品牌企业和上下游产业链企业在深建设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市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一)产业链协同工程。

  1.加强上下游协同。鼓励终端整机企业联合元器件、零部件生产企业、软件开发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推进新技术新产品验证和迭代升级。建立产需对接机制,建设零部件和元器件产业链供需平台。开展“揭榜挂帅”活动,增强协同制造能力,提升协同配套水平。(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动跨行业跨领域协同。加快智能终端产业与网络与通信、半导体与集成电路、超高清视频显示、智能传感器、软件与信息服务、数字创意、智能网联车、大健康等产业的融合。支持运营商、终端厂商、应用开发商联合开发基于5G技术的消费级应用场景,促进新型信息消费。鼓励基础硬件、通用基础软件以及各类应用软件与终端整机适配,提高产品兼容性和用户体验。积极拓展“智能可穿戴+大健康”“智慧车机+智能网联车”“VR/AR+数字创意”等新兴领域应用场景。(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质量品牌提升工程。

  1.加快新设计新技术应用推广。支持智能终端企业通过提升创新能力和工业设计水平提高品牌粘性和竞争力。推动设立智能终端工业设计研究院,支持有条件的智能终端企业设立独立的工业设计中心。支持骨传导、语音交互、体感交互、触觉交互等新一代感知技术的创新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2.加强产品质量管理。鼓励智能终端企业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支持企业实施“同线同标同质”,推动重点终端产品与国内外产品质量及性能实物对比,提升产品竞争力。强化对产业链上游企业的材料分析和质量控制检测,提高供应链质量水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深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打造高端品牌。鼓励品牌企业在深建设全球总店、旗舰店,深入推动“首店”工程。支持在深举行高端机型发布会,支持冠名或举办大型节目、赛事、展会等,积极参与智能终端领域的国际高端展会和活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知名国际组织开展商业交流等活动,加大海外市场推广力度。(市商务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创新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

  1.突破核心关键技术。支持基带、射频、图像处理等高端芯片设计企业与终端应用企业对接合作,共同开展产品研制。加快突破渲染计算、感知交互等核心关键技术,推动SoC芯片、高精度传感器、新型近眼显示器件等核心元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市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建设智能终端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创新平台,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培育一批检验检测、技术评价、质量认证等专业公共服务机构。集聚行业组织和第三方机构服务资源,建立智能终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市科技创新委、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积极参与智能终端标准制修订。鼓励企业和机构加入国际性产业与标准组织,支持企业、行业组织主导或深度参与智能可穿戴、智能家居、物联网智能终端等领域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制修订。充分发挥社会团体作用,支持企业和机构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鼓励制定快速适应技术发展与市场需求、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团体标准。构建终端产品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制造能力提升工程。

  1.布局高端制造重大项目。积极支持智能终端领域企业投资建设制造基地,支持新增项目落地深圳。布局VR/AR、智能可穿戴、全屋智能等新兴领域重点项目。引进高端电子元器件、智能传感器、OLED显示面板等关键核心元器件和产业配套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智能制造水平。鼓励企业立足发展实际,分领域分阶段分步骤推动智能制造转型,打造一批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示范车间、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对标世界“灯塔工厂”和国家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建设标杆性“智慧工厂”。引导新设工厂按照国家智能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建设智能工厂。鼓励终端企业打造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开放共享业务系统,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协同设计和协同供应链管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3.推动服务型制造和绿色制造。推进智能终端制造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增强定制设计和柔性制造能力,发展大批量个性化定制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推广供应链管理、共享制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等服务型制造新模式。推行智能终端产品绿色设计与评价,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工艺、终端产品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等绿色制造技术,完善绿色制造规范与标准体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五)应用示范推广工程。

  1.加速全屋智能场景落地。支持企业在商业区、居民区建设智慧家庭体验中心、展示中心。支持整体方案解决提供商和智能家电品牌商、家装厂商、房地产开发商合作,提供一站式全屋智能解决方案,实现“拎包入住”体验。支持在新建住宅中配置智能终端产品,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面开展全屋智能家居试点,打造智能样板间,适时向办公楼宇、学校、医院等领域推广应用。鼓励既有住宅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建设局、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VR/AR+”发展。推动VR/AR技术产品在工业制造、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医疗健康、零售商贸等行业领域的应用。积极推动传统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公共文化场馆等场所的数字化改造升级,支持应用VR/AR的信息消费体验活动。建设VR/AR专业园区,推动VR/AR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中入驻,构建“软硬件研发设计+关键零组件生产+整机组装”的产业生态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3.打造智慧健康应用示范。鼓励智能可穿戴设备加快触控、体感、传感、计算处理等关键技术,在运动健康、影音娱乐、养老看护、儿童安全等细分领域拓宽应用场景。倡导开展智能终端信息无障碍和适老化标准研制、测试认证、应用推广工作。鼓励智能可穿戴设备商与医院、健康体检中心等专业医疗机构合作,开发具备数据分析和诊断、健康评估、反馈指导等功能为一体的医疗器械注册类产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4.抢抓智能车机发展机遇。鼓励车载系统软件开发商、整车制造商、供应商合作,推动车机系统实现交互智能、服务智能、驾驶智能、数据智能,打造智慧座舱应用示范。支持终端厂商在应用服务生态方面开展合作,打造多场景跨终端的应用服务,实现车机与手机、手表、智能家电等多场景的互联互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市区联动、部门合作、产业协同,积极推动解决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建立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库,加大监测和服务力度。建立智能终端产业集群联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政策资金支持。充分发挥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作用,通过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科技研发等资金,实施智能终端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产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专项扶持计划。充分发挥政府基金引导作用,拓宽产业融资渠道,支持产业集群中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境内外上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地方金融监管局、财政局、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人才队伍和创新体系建设。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设智能终端相关专业学科,支持校企联合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及人才实训基地,探索建立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和骨干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形成与智能终端产业集群发展相匹配的学科建设和人才支撑体系。(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科技创新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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