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直属各单位,市驻区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若干配套文件》(福府办规〔2022〕10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8月31日,请遵照执行。
福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若干配套文件》详见附件。
附件: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科研及创新创业若干支持措施若干配套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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