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和专家:
为指导深圳创新主体积极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提高深圳创新主体在开拓海外市场进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和纠纷应对指导服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2〕63号)》的要求,参照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制定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程序通则》等相关规定,结合深圳工作实际,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修订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程序规定》和《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申请须知》,现予以印发。
附件:1.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程序规定
2.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申请须知
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深圳分中心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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