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坪山区关于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科技创新局反映。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附件:

1.坪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坪山区关于鼓励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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