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根据《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商务规〔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启动大鹏新区2024年度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工作。
请按照《深圳市2024年度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指南》(见附件1)规定的申报条件、受理时间等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开展申报,新区商务局将按照规定的程序组织审核。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2024年度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指南
2.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项目建设方案
4.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表
大鹏新区商务局
2025年2月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2024年度中央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事项)申报指南.doc
附件2.深圳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