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局已于2025年7月28日开展2025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质量、标准领域资助项目申报受理工作。根据《深圳市光明区关于促进质量标准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措施操作规程》(深市监光规〔2023〕1号)第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标准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标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2025年8月12日 相关附件附件 :2025年光明区卓越质量培育项目评审标准 .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