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6年第45号令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6年第45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5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6年7月22日第33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任:郑栅洁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废止一批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pdf

1.决定修改的规章目录.pdf

2.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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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决定修改的规章目录.ofd2.决定废止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of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