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6年第112号(关于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根据工作实际,海关总署决定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具体文件目录见附件。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海关总署2026年7月31日公告正文下载链接: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doc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卫生检疫类规范性文件的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