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
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68号
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升我省产业基础能力,助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含联合体牵头申报单位和联合体参与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攻坚能力和条件,诚信经营、依法纳税,运行管理规范,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项目申报单位近3年(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算,下同)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二)牵头单位须对联合体参与申报单位的技术能力和财务状况进行审核。项目立项后,如联合体参与单位在技术、财务等方面影响项目正常实施,牵头单位须承担兜底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人主体责任。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应在广东省内。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攻坚任务指南和《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申报须知》(附件1,下称《项目申报须知》)等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编制《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入库申报书》(附件2,下称《项目入库申报书》)和《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预算申报书》(附件3,下称《预算申报书》)。申报材料须覆盖或优于相应任务的全部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并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对应情况。
(五)项目申报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符合指南要求。省级财政资金对纳入支持范围的项目,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项目核定支出的20%(不含税,下同),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六)同一申报单位原则上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不得通过变换项目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凡属重复或同时申报的,取消入库资格。
(七)本项目及相关设备(含配套软硬件)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科技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次申报范围。
(八)每个项目设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原则上应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能实质性参与项目的组织实施,防止出现拉本领域高端知名专家挂名现象。
二、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共性技术攻关及人工智能在软件信息、电子信息、机械、纺织、船舶、家电、冶金、医疗器械、陶瓷、玩具、箱包等行业场景的应用攻关。
三、项目申报方式
(一)任务指南查询。企业主体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所属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有关要求自行前往查看攻坚任务指南。
(二)项目入库申报。所有申报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材料须报送所属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审核提交。
(三)地市审核推荐。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项目申报工作,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未经地市审核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省级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材料报送要求。请各推荐单位于2026年11月13日(星期五)前将推荐函、《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及申报单位的《项目入库申报书》《预算申报书》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我厅(数字产业促进处)。
四、评审及入库说明
(一)项目评审。项目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核查,对申报项目的攻关方向、技术能力、产业化能力、时间进度、经费预算、绩效目标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确定支持项目及金额。
(二)项目入库。评审通过的项目按程序审核报批公示后纳入项目库管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申报主体(联合体牵头单位)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按程序拨付财政资金。
(三)项目管理。按照省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协助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项目的中期检查、后续跟踪、验收、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获得财政支持的单位应主动配合。如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等情况,将依照有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严禁对项目申报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 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申报须知
2. 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入库申报书
3. 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预算申报书
4. 广东省2027年省级人工智能技术攻坚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苏曾珍,020-83133334;李波,020-83133284)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