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市人才工作部署,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决定自2021年9月1日起废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人才认定标准(2015年)〉的通知》(深人社发〔2015〕161号)、《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6年)〉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11号)2个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