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广东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的若干措施》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我省制定了《若干措施》,围绕提升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积极发挥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引领功能,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

  二、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提出十五个方面共27项具体措施。

  (一)投资开放领域。在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放开国际登记船舶法定检验等两个方面提出了2项措施。

  (二)贸易便利化领域。在积极开展进口贸易创新、发展离岸贸易、推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0项措施。

  (三)航运物流领域。在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提升航运管理服务效率等三个方面提出了6项措施。

  (四)金融创新领域。在以广州期货交易所为核心打造期货产业链、创新账户体系管理、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和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等四个方面提出5项措施。

  《若干措施》还在配套的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完善法律服务等两个方面提出了4项措施。

  三、主要特点

  一是提升贸易便利度促进贸易新业态发展。培育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打造进口货物分拨中心和创新贸易监管模式等促进进口,创新便利化结算措施、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等支持离岸贸易发展,健全保税维修监管制度等促进“两头在外”保税维修业务发展,开展生物医药研发用物品进口便利、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及医疗器械业务等试点提升医药产品进口便利度。

  二是提升投资便利度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支持港澳服务提供者投资设立旅行社,放开国际登记船舶的法定检验,支持境外仲裁机构在前海蛇口片区设立业务机构。优先保障自贸试验区合理用地需求,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工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带项目”“带方案”供应。

  三是提升国际物流便利度推进开放通道建设。支持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国际机场拓展运用第五航权,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鼓励制定并推行标准化多式联运单证,研究出台铁路运输单证融资政策文件。做好《船舶营业运输证》等部分管理事项的权限下放承接。探索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建设。

  四是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水平。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账户体系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和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打造期货产业链,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丰富商品期货品种,完善期货保税交割监管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