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商务部通知,2023年度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报送工作已启动。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统计法》《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制度》等规定,做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完成月报、年报、台账等各项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是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申报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和扶持政策的前提条件。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境外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我市境内投资者,均需参加本次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工作。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上报相关年报数据,未按时上报的企业将不予补报。
(二)根据统计制度规定,为实施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而设立的1年以上(含1年)的办公室(包括分公司、经理部、项目部等)属于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范围,请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的企业据实填报。
(三)请各单位认真梳理对外投资活动,准确填报“返程投资情况”(FDIN5表)、“境内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再投资情况”(FDIN6表)和“境外主要矿产资源情况”(FDIN7表)。
(四)如涉及境外电力领域投资和重点农产品产出项目,请各单位及时填报“境外电力生产领域投资情况”(FDIN8表)和“境外重点农产品产出情况”(FDIN9表)。
(五)为全面反映年度对外投资并购情况,如有于2023年度实际完成的对外投资并购项目,需填写《2023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见附件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至以下邮箱:luojb@ssfetsz.org(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报送过2023年对外投资并购月报的项目无需再次报送)。
二、填报指引
(一)请各有关企业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ecomp.mofcom.gov.cn)进行填报,具体操作路径见附件2。
(二)遗失账户密码的企业,可填写《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见附件3),加盖企业公章,连同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发送至技术支持邮箱fec@ec.com.cn,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邮件。
(三)各有关企业可进入商务部“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fec.mofcom.gov.cn/article/zxbs/dwtzhzxx/),点击“数据填报指南”,根据提示信息观看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数据填报相关培训视频。
三、业务咨询
(一)咨询电话:0755-83182991/83173363(统计业务咨询)。
(二)咨询微信:添加微信号“SSFET1994-2”,备注“企业名-对外投资统计咨询”。
(三)技术支持:010-67870108-1-4。
特此通知。
附件:1.2023年度对外投资并购项目补充信息表
2.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年报操作指引
3.系统账号密码重置申请
深圳市商务局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