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外商投资企业评选

       “全国优秀外商投资企业”评选是由国家商务部(原外经贸部)自1990年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的评选,每年通过评选表彰外商投资企业对中国及深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做出的杰出贡献,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做大做强。后来,商务部取消全国统一评选,由各省市根据自身发展情况设定评选标准进行表彰,评选结果报商务部备案。

       深圳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一直以来负责深圳地区对外资企业的评选。为了突出外资企业在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做出的成绩,在以往“双优企业奖”的基础上,为相应深圳市政府质量立市、和谐社会的号召,2011年,表彰增加“质量进步奖”、“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奖”的评选。2018年,深圳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倍加重视,表彰相应增加“安全环保鼓励奖”的评选,鼓励外资企业在重视企业经济发展的同时,重视质量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和安全生产。

       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来,通过对外资企业的评选和表彰说明了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外商投资企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一样都是深圳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进出口贸易、工业产值、税收收入、就业等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和贡献。

       评审方式如下:

  1. 双优企业评选,由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审核企业提供的2017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终审计报告中关于纳税和营业额之证明文件;或深圳市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完税证明;
  2. 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奖:除满足评选标准,企业提供的汇报材料外,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是否有因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况进行审核。
  3. 安全环保鼓励奖:除满足评选标准外,由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企业是否存在安全生产违法处罚和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审核;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对企业是否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有无环保行政处罚事故进行审核。
  4. 质量进步奖:由质量管理方面的专家对企业提供的认证体系证书有效期,是否不断更新体系认证、是否开展质量改善活动,以及是否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进行审核。

 

关于评选表彰2020—2021年度 “全国优秀外商投资企业”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