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通关监管模式改革
1.建设出入境生物医药特殊物品综合服务平台。为生物医药企业及科研机构提供申报培训、冷链物流等全流程“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2.扩大口岸属地协同监管试点。扩大试点企业和试点商品范畴,推动更多优质企业货物在口岸暂无查验条件的情况下提离至属地开展查验监管。
3.积极推动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部署深圳各海港口岸上线试运行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功能,实现口岸联检单位间登临检查“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大通关管理。
4.实施更加便利的“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登记管理制度。探索推行国际船舶登记材料标准化,船舶登记“一次办”等新型审查制度,进一步开放“中国前海”船籍港国际船舶准入门槛,提升国际船舶登记效率。
5.推动中欧班列(深圳)配套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建设项目规划建设。加大平湖南国家物流枢纽进出口物流功能建设力度,支持中欧班列(深圳)高质量发展,提升中欧班列(深圳)品牌影响力。
6.进一步拓展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覆盖范围,织密组合港网络,重点提升组合港运输量,提升珠三角及内地货源经深圳港中转吸引力,提升粤港澳大湾区港口群整体国际竞争力。
二、提升跨境电商贸易便利
7.实施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商品跨关区退货试点,节约企业运营成本。
8.推广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跨境电商阳光化试点企业名单,提供“采购、通关、收结汇、出口退税”等一站式服务。持续推广跨境电商“阳光化”公共服务产品,扩大试点覆盖面和阳光化进出口规模,打造阳光化试点全国范例。
9.提高跨境电商海外仓支撑服务能力。引导企业加大欧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等海外仓布局,力争年内跨境电商海外仓总面积累计达400万平方米。
三、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10.优化出口信保“四个线上”服务。优化全市外贸中小微企业出口信用保险统保服务,优化海外采购商报告的免费推送服务,优化“线上报损核赔”功能,优化出口企业线上咨询服务。
11.加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落实力度。加强政策宣传力度,挖掘离境退税政策潜力,推动深圳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联合开展1-2批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商店遴选,优化退税商店布局,推动更多优质商户成为退税商店,进一步扩大离境退税商店范围。
12.推动数字贸易快速发展。开展中央及市级资金申报受理审核,鼓励承接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培育壮大服务外包市场主体。
13.持续优化深圳机场24小时国际中转旅客便利措施。密切跟进、及时评估便利措施实施情况,进一步完善场地设施,推动T3航站楼西翼廊国际改造项目动工建设,优化保障流程,强化区域管理,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确保中转过境安全顺畅高效,助力深圳加速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港。
四、强化口岸环节科技赋能
14.开展智慧口岸试点建设。加快完成智慧口岸一体化服务平台项目的业务协同管理平台、可视化管理平台的开发和上线试运行。
15.持续完善中国(深圳)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本地特色服务功能。优化建设出口退税协同服务,完善报关单、备案单证、发票等数据共享服务,推出税务风险规则提前预判等服务功能,探索叠加金融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关、票、税、汇全流程服务。
16.强化通关信息化对企服务。优化升级对企信息化服务平台、“i深关”移动服务应用、“深关数”小程序等信息化产品,加强与企业服务对接,为企业提供便捷通关业务办理、智慧化数据支撑等更优质的信息化服务。
17.搭建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数字平台。推进建设船载危险货物集装箱开箱查验数字系统,提高查验的准确性、便捷性和高效性,提升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服务水平和通关效率,提升港口竞争力。
18.探索深港货物“一单两报”。在智慧海关建设的统一规划下,积极参与粤港“一单两报”业务场景建设,争取相关场景功能在深港公路口岸试点应用。
五、加强口岸收费监督检查
19.持续加强涉企收费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落实优惠减免政策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20.进一步强化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发挥协会学会商会作用,推动进出境各环节相关企业对收费项目、收费内容规范梳理的基础上,能够通过“单一窗口”、门户网站等多渠道公示及动态更新,不断扩大收费公示范畴。
21.开展进出口环节收费调查。选取部分有代表性的进出口相关收费项目进行调查,对比国内重点口岸,理清我市市场调节价的进出口环节收费情况,形成调研报告供行业主管部门参考,进一步指导经营者合理定价。
六、打造口岸通助企行品牌
22.持续开展口岸通关便利度评价。开展口岸通关便利度评价,推动涉货物通关问题及意见建议的及时办理。
23.持续完善拓展政企交流平台。强化深圳口岸营商环境讲坛、跨境贸易便利化大讲堂、深数半月坛等平台对企宣讲,搭建第二届深圳口岸营商环境特邀顾问交流平台。